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874138 证券简称:洁源环境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 407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1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张正斌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4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
编制了《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适用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张正斌代为编制并向董事会提交了《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适用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对 2024 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适用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适用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适用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5]第
【ZH10194】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109,445,216.48】元。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派现金股利【0.3】元(含税),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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