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24
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在本说明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 指 扬州洁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洁源环境
有限公司、洁源排水 指 扬州市洁源排水有限公司,洁源环境曾用名
市涵闸处 指 扬州市涵闸河道管理处
市自来水公司 指 扬州自来水公司,扬州自来水总公司
市节水办 指 扬州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扬州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办
公室
城控集团 指 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用水务、公用控股 指 扬州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长江水务 指 江苏长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扬州市国资委 指 扬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审计机构、立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江苏富华 指 江苏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本确认意见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而非数据错误。
洁源环境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成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公司设立以来的股本演变情况说明
(一) 1998 年 9 月,洁源有限设立
1998年9月2日,市涵闸处、市自来水公司、市节水办三方共同签署《组建公司协议书》,约定设立洁源排水。同日,三方分别向扬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提交《关于请求同意投资成立扬州市洁源排水有限公司的报告》。
1998年9月9日,扬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同意投资成立洁源排水。
1998年9月11日,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洁源排水的设立申请,并向洁
源排水核发注册号为14074382-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洁源排水设立时的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出资人 出资方式
(万元) (万元) (%)
1 市涵闸处 50.00 50.00 货币 50.00
2 市自来水公司 30.00 30.00 货币 30.00
3 市节水办 20.00 20.00 货币 20.00
合计 100.00 100.00 - 100.00
(二) 2006 年 4 月,洁源有限第一次股东变更、第一次增资
2001 年,扬州市国资委出具《关于调整城控公司授权经营资产范围的批复》,决定将洁源排水作为城控集团的子公司。
2006 年 4 月 3 日,洁源排水召开全体股东会议,作出如下决议:1、同意市
涵闸处、市自来水公司、市节水办将其分别持有的洁源排水 50.00%、30.00%、20.0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城控集团;2、同意修改后的洁源排水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从 10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到 6,390.00 万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全部由城控集团出资。
2006 年 4 月 4 日,市涵闸处、市自来水公司、市节水办分别与城控集团签
订《股东出资转让协议书》。
2006 年 4 月 18 日,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本次增资出具苏
亚诚(一)验字(2006)第 003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6 年 4 月 4 日止,
公司已收到城控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6,29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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