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6
证券代码:874134 证券简称:国亮新材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河北国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为“高级管理人员”;
(3)删除部分条款中监事会、监事及相关表述,对应调整为审计委员会;
(4)所有提及公司股份的“种类”调整为公司股份的“类别”。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在条款对照中逐一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河北国亮新材料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河北国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本章程。
第四条 公司经过批准,可以向社会公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在全
众发行股份。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务的董事,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财务负责人。 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适应市场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科技创经济的要求,充分运用股份制经济组织 新驱动发展,通过精益管理为客户提供形式的优良机制,发挥各发起人的优 安全可靠的节能环保产品与服务,践行势,使公司不断发展,为全体股东获得 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实现股东、员工、良好的经济效益,繁荣社会经济。 合作伙伴与社会的可持续共赢。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 垫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
资助,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加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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