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4
公告编号:2025-105
证券代码:874133 证券简称:提牛科技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上海提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5 年 9 月 4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提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与资本运作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上海提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公告编号:2025-105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并由5名成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的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会成员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委员会会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是:
(一)对公司长期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评价;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九条 证券与行政部作为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办事部门,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结果以提案形
公告编号:2025-105
式提请董事会审议。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下,经全体委员同意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1名委员主持。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同时应附反对票委员的意见。
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每位委员至多可以接受1名委员的委托,接受2名以上委员的委托,视为无效委托。
战略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委员连续2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责,公司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会议可以采取现场、通讯等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过的议案和表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