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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04 17:09:19 股吧网页版
提牛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4


证券代码:874133 证券简称:提牛科技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上海提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5 年 9 月 4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提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公司提高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上海提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公司与外部审计的沟通及对其的监督和评估、对内部审计的监督和评估、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估,对公司正在运作的重大投资项目等进行风险分析以及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内审部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五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并由 3 名成员组成;
(二)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占多数,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三)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四)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须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经验。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五)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得由公司控股股东提名、推荐或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担任;

(六)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并主持委员会会议。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代行其职责;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长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代行召集人职责。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须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

第十条 公司须组织审计委员会成员参加相关培训,使其及时获取履职所需的法律、会计和公司监管规范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须对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独立性和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必要时可以更换不适合继续担任的成员。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审计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时生效。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其人数减少时,公司董事会应按本工作细则的规定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离任将导致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本工作细则规定或者审计委员会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拟离任的委员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委员产生之日,公司应当自委员提出离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十三条 公司设立内审部,对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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