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874127 证券简称:顶立科技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湖南顶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湖南顶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
(北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湖南顶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采用发起设立方式由湖南顶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立有限”)依法整体变更设立,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100788042096T”。
第三条 公司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并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股,于【】年【】月【】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湖南顶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Advanced Corporation For Materials&Equipments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星沙产业基地(长
龙街道)凉塘东路 1271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过半数产生或变更。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
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合称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本公司坚持党的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
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汇聚高端人才,制造高端产品,服务高端客户
以科技创新为核心,走专精特新之路,致力于成为“特种装备”领域的领航者。
第十五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国防计量服务;
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3D 打印服务;3D 打印基础材料销售;增材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