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25
证券代码:874127 证券简称:顶立科技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湖南顶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湖南顶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股转公告(2023)356 号)的
规定,公司对相关差错事项进行更正,涉及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 1-6 月、
2023 年、2024 年 1-6 月的财务报表和附注,更正后的财务报告更能准确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已经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更正事项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挂牌公司董事会对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挂牌公司因自主梳理,发现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存在差错,产生差错的原因为:
□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主体利用控制地位、 关联关
系、职务便利等影响财务报表
□员工舞弊
□虚构或隐瞒交易
□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不足
□比照同行业可比公司惯例,审慎选择会计政策
□内控存在瑕疵
□财务人员失误
□内控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判断存在差异
具体为:1、公司依据财政部于 2024 年 3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汇编 2024》,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保费用的会计处理进行会计
政策变更,将 2024 年度质保费用计入当期主营业务成本,比较期间质保费
仍在销售费用中列报。2024 年 8 月 29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8 号(征求意见稿)》,规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
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公
司未关注到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征求意见稿)》
的相关规定,未对 2024 年 1 月 1 日之前期间的质保费进行追溯重述。2、公
司对合并范围外的关联方应收款项,除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
的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外,其余均未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不符合谨慎性原则。
本次更正采用与账龄组合相同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经
自查,公司在进行研发费用的披露时,误将委托子公司湖南中科顶立创新研
究院有限公司进行的研发支出作为委外研发列报,合并口径披露时未将委托
子公司研发支出还原成子公司实际发生的研发薪酬、研发领料、研发折旧等
项目。4、经自查,公司在披露关联交易时,未将 2021 年度子公司与董事、
高管共同投资佛山鋆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事项作为关联交易披露,子公司实
际出资额 200,000,00 元。
综上,公司董事会决定更正。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财务内控不存在重大及重要缺陷,不影响公司市场层级调整。更正后的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为
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因此,董事会同意对本次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二)挂牌公司更正事项影响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不满足挂牌申请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的风险。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不满足公开发行并上市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导致进层时不符合创新层进层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触发财务降层情形的风险。
进层时符合标准情况: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000 万元,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6%,截至进层启动日的股本总额不少于 2000 万元。
(三)更正事项对挂牌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
务指标
√挂牌公司针对本次会计差错事项采用追溯重述法 对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 1-6 月、2023 年、2024 年 1-6 月财务报表进行更正。
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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