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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26 15:30:35 股吧网页版
伊玛环境: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6


公告编号:2026-001

证券代码:874123 证券简称:伊玛环境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宁波伊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第六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代表公司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执行公司事务。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代表人,并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并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第二十六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 第二十六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公告编号:2026-001

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 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 司股份总数的 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
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宁波伊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宁波伊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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