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公告编号:2025-048
证券代码:874119 证券简称:特味浓 主办券商:联储证券
江苏特味浓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特味浓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本次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事项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保持了与新施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条款的一致性,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非职工代表董事辞任并调整董事会架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取消监事会或监事后在董事会中设置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公告编号:2025-048
会审议。
三、对《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结合上市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江苏特味浓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滔滔、杭正亚、沈建红
2025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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