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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7 15:33:28 股吧网页版
特味浓: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874119 证券简称:特味浓 主办券商:联储证券
江苏特味浓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特味浓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监管规则及《江苏特味浓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突出公司主营业务;

(三)严格执行决策程序,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职能部门,负责重大经营事项的承揽、论证、实施和监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公司投资事项,负责公司
投资项目的规划、论证、监控以及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的宏观监控。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经营及投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十一)放弃权利;

(十二)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的此类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

第五条 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章 决策权限和程序

第六条 对于本制度第四条事项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为:

(一)公司发生的本制度第四条规定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

(二)股东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谨慎授权原则,授予董事会下述本制度第四条规定的交易的审批权限: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

上述交易金额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上述授权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准。

除本制度第四条规定事项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可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应按前款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第七条 就本制度第四条所述之投资项目进行审议决策时,应充分考察下列因素并据以作出决定:

(一)投资项目所涉及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是否对该投资项目有明示或隐含的限制;

(二)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地区产业政策和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及年度投资计划;

(三)投资项目是否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

(四)公司是否具备顺利实施有关投资项目的必要条件(包括是否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资金、技术、人才、原材料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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