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证券代码:874115 证券简称:中电科技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上海中电电子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中电电子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对外投资
第三章 对外担保
第四章 违规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行为,防范财务风险,保障股东和
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范的行为包括公司的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行为。
第三条 对外投资和对外担保决策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争取效益的最大化;
(三)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四)采取审慎态度,量力而行,关注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风险;
(五)必要时咨询外部专家。
第二章 对外投资
第四条 对外投资包括:
(一)独资、合资或联营设立其他公司或企业;
(二)以股权收购方式,收购其他企业;
(三)以资产收购方式,收购其他企业;
(四)对外委托经营或理财;
(五)购买股票、债券、基金、外汇、期货、信托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
第五条 按照对外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
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出资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持有时间超过一年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二)公司出(合)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一)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单独或累计对外投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单独或累计对外投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但未超过 50%,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单独或累计对外投资金额未达到第(一)、(二)项所述标准的投资项目,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并负责实施;
公司投资理财产品总额度不应超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投资额度,但可在年度批准的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
对外进行短期投资,应确定其可行性。经论证投资必要且可行后,按照公司规定的权限逐层进行审批。期末应对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短期投资可能发生的损失并按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跌价准备。
公司进行长期投资,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投资的必要性、可行性、收益率进行切实有效的论证研究。对确信为可以投资的,应按公司规定的权限逐层进行审批。公司投资后,应对被投资单位按照新会计准则要求进行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并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子公司不得自行对其对外(长期股权)投资作出决定,应报公司依其投资权限逐层进行审批。
第七条 除购买股票、债券、基金、外汇、期货、信托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
外,公司投资项目在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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