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9
公告编号:2025-151
证券代码:874114 证券简称:海雷股份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深圳市海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验收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深圳市海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雷股份”)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签订了
《深圳市海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辅导协议》。
(二) 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通过辅导机构东莞证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报送了关于海雷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辅导备案申请材料。其后公司结合资本市场情况、自身发展战略与规划的调整以及公司综合盈利水平等因素综合考量,经与东莞证券审慎研究,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变更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三) 完成辅导备案
公司向深圳证监局提交的辅导备案材料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获得深圳证
监局同意受理,公司开始进入辅导期。
公告编号:2025-151
(四) 变更辅导机构
因公司对资本市场发展战略的规划,经与东莞证券协商一致,双方于 2025年 3 月 20 日签订《深圳市海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之辅导协议终止协议》。同时,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辅导机构,双方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签订《深圳市海
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协议》。
(五) 通过辅导验收
202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华
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深证局办字[2025]213号),公司在华泰联合的辅导下已通过深圳证监局的辅导验收。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经审
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7,551.46 万元、6,039.24 万元,最近两年
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 万元,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分别为 53.20%、25.07%(上述净利润和加权平均净资产率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两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且公司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告编号:2025-151
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 备查文件
《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深证局办字[2025]213 号)
深圳市海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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