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2
证券代码:874114 证券简称:海雷股份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深圳市海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北交所上
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5 月 8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海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海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障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海雷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审计部或审计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 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 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六条 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审计岗位所必备的审计业务知识。审计人员应不断地通过后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来保持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第七条 审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坚持原则、客观公正、恪尽职守、廉洁自律、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
第八条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审计对象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九条 审计人员受法律及公司章程等保护,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审计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审计部的工作。
第十条 审计费用应列入公司财务预算,公司应当保证审计工作费用。
第三章 主要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 审计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 每年年初应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和公司具体情况,确定审计重点,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二) 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三) 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四) 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五)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年度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下列事项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检查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的,应当及时督促公司整改:
(一)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
(二) 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审计委员会应当根据审计部提交的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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