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06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推荐广州亚俊氏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推荐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以下简称“股票挂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等,广州亚俊氏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俊氏”、“申请挂牌公司”、“股份公司”或“公司”)就其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经过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批准和监事会审核,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了挂牌申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挂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挂牌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推荐挂牌业务指引》”)等制度,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主办券商”或“我公司”)对亚俊氏的财务状况、业务情况、公司治理和合法合规事项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对亚俊氏本次申请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出具本报告。
一、主办券商与申请挂牌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推荐报告签署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与亚俊氏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具体如下:
(一)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主办券商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主办券商的项目组成员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不存在在公司或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主办券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主办券商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二、尽职调查情况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推荐亚俊氏挂牌项目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的要求,对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公司财务、公司治理、公司合法合规、重大事项等。
项目小组与亚俊氏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部分员工进行了交谈,并听取了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注册会计师的意见;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出具了《广州亚俊氏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尽职调查报告》。
三、主办券商立项、质量控制、内核等内部审核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立项程序及立项意见
项目小组于2022年11月5日向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控制部门(以下简称“质控部”)提交了广州亚俊氏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项目的立项申请文件,质控部在受理上述立项申请后,就立项申请材料的完备性进
行审核,并安排质量评价委员会评价。2022 年 11 月 28 日,经公司质量评价委
员会审核,审议通过广州亚俊氏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项目的立项申请;
2022 年 11 月 28 日,广州亚俊氏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项目立项申请经业
务分管领导、质控分管领导批准同意项目立项,项目立项程序完成。
(二)质量控制程序及质量控制意见
项目小组于 2023 年 2 月 9 日向质控部提出亚俊氏挂牌项目审核申请,质控
部对亚俊氏项目的主要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并于2023年2月15日组织召集了质量评价委员会会议,对亚俊氏项目质量进行审核判断。经质量评价委员会委员投票表决,同意亚俊氏项目报送。质控部先后对亚俊氏项目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尽职调查报告》、《推荐报告》等申请文件和工作底稿进行了审核。质控部对亚俊氏尽职调查工作底稿验收通过后,于2023年3月17日,出具质量控制报告,同意亚俊氏项目报送内核机构。
(三)内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我公司内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内核委员会”)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至 3
月 24 日对广州亚俊氏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俊氏”或“公司”)股票拟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挂牌的推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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