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0
证券代码:874105 证券简称:爱舍伦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爱舍伦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新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增加职工董事的相关内容,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法》共性调整如下:
因取消监事会,所以删除了部分条款中的“监事”、“监事会”,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该类修订条款将不进行逐条列示。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其他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股东大会(全文) 股东会(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全文)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文)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全文) 高级管理人员(全文)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发起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督管理办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监督管理办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有关法 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有关
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章程。 特制定本章程。
第五条 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实行独 第五条 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 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任。 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负责人(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及公 (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及本章程规
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管理人员。 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 第十二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担任。 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系代表
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
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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