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2-2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海龙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主办券商”)作为江苏海龙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龙风电”“公司”)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8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现有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股
票定向发行优先认购权的议案》,并经 2023 年 9 月 5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南通向海众志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定向发行不超过 1,643,5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50 元/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3,969,750.00 元。
2023 年 9 月 11 日,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海龙风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3﹞2807 号)。
2023 年 9 月 27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 332C000459号),确认本次发行股份的认购资金已经全部缴付到位。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做出规定,该制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 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
2023 年 9 月 26 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民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对募集资金实行共同监管,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江苏海龙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
账号:5037018800030299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募集资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2023 年 11
月 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第一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申请注销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并于当日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单位: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13,969,750.00
加: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3,135.20
小计 13,972,885.20
二、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三、已用募集资金总额 13,972,885.20
其中:支付职工薪酬 2,343,519.09
支付海域使用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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