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23
公告编号:2024-007
证券代码:874099 证券简称:海龙风电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江苏海龙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海龙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江苏海龙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坚持审计独立性准则,客观、公正地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发表了审计意见,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对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客观、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4-007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和正常经营所需。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补充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加公司经营实力,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海龙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霞、徐阳、黄勇华
2024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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