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874098 证券简称:安奕极 主办券商:华鑫证券
上海安奕极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法》将原《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删除了条款中的“监事”“监事会”,部分条款中的“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
3、修改“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表述为“高级管理人员”;
4、因删减、新增、合并、拆分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根据修订内容作相应调整。
5、在不影响其他修订事项的前提下,上述修订内容不再予以逐一列明。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安奕极企业发展股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安奕极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上市公司公众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上海安奕极企业发展有 公司系由上海安奕极企业发展有
限公司变更而设立的;公司在上海市市 限公司变更而设立的;公司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310000746506972H。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116,855,936人 第五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民币元。 116,855,936 元。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务的董事,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暨董事长的选举及变
更根据本章程有关规定执行。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