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公告编号:2026-013
证券代码:874097 证券简称:恒利新材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禹州市恒利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变更日期:2026 年 4 月 17 日;
原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变更后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自 2026 年 4 月 17 日起,禹州市恒利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变更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 国金证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以来,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协助公司完善信息披露及公司治理,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依照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在公司的发展、规范内部治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并经与国金证券充分沟通及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时聘请银河证券为承接主
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责任。2026 年 4 月 17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各方协议生效,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由国金证券变更为银河证券,由银河证券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公告编号:2026-013
二、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议案已于2026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6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
三、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以及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 日与国金证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终止协议》,并于 2026 年 4 月 3 日与
银河证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
2026 年 4 月 17 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
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各方协议生效,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由国金证券变更为银河证券,由银河证券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事宜均经过各方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等造成任何风险和不利影响。
禹州市恒利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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