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22
证券代码:874096 证券简称:精创电气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计划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确保公司日常运行所需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型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对《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根据《公司章程》和内部公司治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所处地区、经营情况及同行业公司薪酬水平等方面情况,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为公司经营发展创造更大效益。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5-022
三、对《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
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有效,该交易为公司日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对《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对公司整体经营活动有积极促进作用,是公司业务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且必要的。
李超飞先生、李敏女士为公司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为公司的纯受益行为,未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对《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赵怡超先生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独立董事之情形。赵怡超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王贺朝、逯雨刚、孙自愿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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