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目 录
一、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第 3—4 页
三、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第 5—7 页
关于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5749 号
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创电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022-2024 年度)及其附注(以下简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精创电气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精创电气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精创电气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 号)的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精创电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明细表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精创电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精创电气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一)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1. 2024 年度
项 目 拨款单位 金额 备注
高新区管财政局 2024 年 5 号基金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2,300,000.00 与收益相关
部荣誉资质认证奖励
高新区管委会徐财工贸【2024】100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2,3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号重点小巨人企业相关奖补资金
高新区管财政局上市奖励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2,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高新区财政局产业发展扶持资金-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1,2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基金部
高新区财政局 2024 商务发展专项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306,400.00 与收益相关
资金
高新区财政局 2024 商务发展专项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188,200.00 与收益相关
资金
徐州高新区财政局 2023 年国家高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150,000.00 与收益相关
企认定奖励资金
徐州市高新区财政局商贸流通提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130,000.00 与收益相关
质增效专项项目资金
2021 年度产业数字化转型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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