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3
证券代码:874096 证券简称:精创电气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德鲁克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1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超飞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阅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股转中心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10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董事无须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更正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确保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结合前期财务报表会计差错更正及有关情况,公司拟对 2023 年半年度报告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正。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3 年半年度报告中涉及的会计差错更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信息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此次差错更正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公告编号:2024-102)、《2023 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10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贺朝先生、逯雨刚先生、孙自愿先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董事无须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议案内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4〕10195 号公司 2024年半年度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4-10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董事无须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董事会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10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贺朝先生、逯雨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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