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15 层)
二〇二五年四月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声明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周磊、张羽中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发行审核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以下简称“北交所保荐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或简称具有与《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相同的含义,相关意见均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之日。
目录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声明 ...... 1
目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4
一、保荐机构名称 ...... 4
二、项目组成员情况 ...... 4
三、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 4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 5
五、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简介和内核意见 ...... 6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11
一、本保荐机构关于同意保荐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承诺...... 11
二、本保荐机构就《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所列事项
做出的承诺...... 11
三、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范
的核查意见 ...... 12
四、关于发行人股东是否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的核查 ...... 13
五、填补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核查意见 ...... 14
第三节 本次发行是否符合发行条件和程序...... 15
一、推荐结论 ...... 15
二、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说明 ...... 15
三、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和程序 ...... 16
四、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和程序 ...... 16
五、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一条的规定 ...... 18
六、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发行条件 ...... 20
七、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 22
八、关于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财务及经营状况的核查结论 ...... 27
第四节 发行人的发展前景简评 ...... 30
一、发行人发展前景 ...... 30
二、本次募投项目对发行人未来发展前景的影响 ...... 45
第五节 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 47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 47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 47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
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 47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 47
第六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的结论性意见...... 48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组成员情况
本保荐机构接受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