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证券代码:874094 证券简称:广信科技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要求,在审阅了有关资料后,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事宜的有效期(有效期为 2024 年 5 月 9 日至 2025 年 5 月 9
日)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上市相关工作顺利推进,拟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上市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有效期延长
至 2026 年 5 月 9 日。
我们认为,由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及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经审议,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真实全面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业务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独立意
见
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5 年度财务
预算报告的议案》,经审议,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真实全面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业务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充分考虑了行业发展,符合公司发展目标与规划。
四、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议,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制定如下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自身经营模式和下年度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及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于确认 2024 年关联交易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
及独立意见
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确认 2024 年关联交易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经审议,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24 年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
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交易价格低于同类产品的非关联方交易价格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预计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为 2025 年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亦不会造成影响。
六、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六年的审计服务,熟悉公司业务,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始终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七、关于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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