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公告编号:2025-039
证券代码:874089 证券简称:宏远氧业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烟台宏远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年 8 月 15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提名慕承孚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8,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79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鉴于张涛先生因个人职业规划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为完善和加强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现提名慕承孚先生为公司董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慕承孚,男,1993 年 4 月出生,博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未受
过刑事、行政处罚。2014 年 1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重庆两江新区联顺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分析师;2015 年 10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卡氏中国基金高级分析师;2017 年 8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烟台宏远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 年 10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孚
链艺统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 年 12 月至今于山东工商学院金融学院任教,担任中国艺术财富高等研究院副院长。
公告编号:2025-039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是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的正常任命,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烟台宏远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提名慕承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慕承孚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任职 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烟台宏远 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并且禁入处罚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烟台宏远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烟台宏远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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