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公告编号:2025-036
证券代码:874089 证券简称:宏远氧业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烟台宏远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烟台宏远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查验的基础上,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5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烟台宏远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提名慕承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慕承孚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任职
公告编号:2025-036
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烟台宏远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并且禁入处罚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3、《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内容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4、《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修订的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有利于充分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治理的决策程序和机制,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福利、祝海涛、秦美丽
烟台宏远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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