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实环境: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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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04
公告编号:2025-144
证券代码:874087 证券简称:东实环境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实环境”或“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在东实环境管理中心 7A 会议室召开。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针对《关于东实环境公司聘任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邓勇军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与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聘任邓勇军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的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144
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潘伟斌、官少鸣、肖万
2025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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