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37
证券代码:874087 证券简称:东实环境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实环境”或“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东实环境管理中心 7A 会议室召开。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针对《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有利于维护投资者权益,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针对《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暨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投资资金金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暨调整募集资
公告编号:2025-037
金投资项目及募集投资资金金额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潘伟斌、官少鸣、肖万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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