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公告编号:2025-028
证券代码:874087 证券简称:东实环境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
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4 月 16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东实环境: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以及 2025 年 4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东实环境:关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延期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80%股份的股东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提请
在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
公告编号:2025-028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保证东实环境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工作顺利开展,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及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包括但不限于:
(1)调增或调减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总额;
(2)新增、取消或终止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项目;
(3)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具体实施方案。
(4)其他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所有事宜。
本授权有效期与公司股东大会 2024 年 5 月 15 日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的议案》所述有效期一致(包括前述议案有效期调整的情形)。
2、《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东实环境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及相关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上市之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为相关议案自
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即自 2024 年 5 月 15 日起至 2025 年 5 月 14 日。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已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鉴于
本次发行上市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将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
上市工作顺利推进,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发行上市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
满之日延长至 2026 年 5 月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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