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1
公告编号:2024-125
证券代码:874087 证券简称:东实环境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心 7A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熊彩虹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0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4-125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东莞市东实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1.议案内容:
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下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东莞银行签订金额 15,000 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一)东莞市东实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与东莞银行签订授信总额度15,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合同》及相关协议,约定在总额度 15,000 万元内使用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及保函,单项贷款类型最高可用额度为经营周转敞口额度 15,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专项敞口额度 5,000 万元(固定资产贷款额度),保函敞口额度 5,000 万元。
(二)东莞市东实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与东莞银行签订授信额度 15,000万元的《循环额度贷款合同》及相关协议,单笔支用 1 年期,利率以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
(三)东莞市东实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与东莞银行签订授信额度 5,000 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及相关协议,单笔支用 3 年期,利率以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东莞市东实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与东莞银行签订授信额度 5,000 万元(敞口)的《东莞银行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授信额度合同》及相关协议,手续费以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0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4-125
广东东实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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