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1
公告编号:2025-106
证券代码:874085 证券简称:锦华新材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雷俊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8,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5-106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列席 6 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3.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开披露的《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98,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经审议通过后,原章程草案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开披露的《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第四次修订稿)(公告编号:2025-095)。
2.议案表决结果:
公告编号:2025-106
普通股同意股数 98,00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了增强员工归属感,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经营目标达成,公司董事会提名 28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开披露的《关于对拟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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