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8
公告编号:2025-098
证券代码:874085 证券简称:锦华新材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5 日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为了增强员工归属感,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经营目标达成,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徐碧涛、董君林、江煜、蒋杰峰、吴阳、汪敏华、徐红兵、何金平、李锋、胡广利、张天彗、李宏勇、徐昇、徐向东、徐涛、张伟、周萍、冯振、陈鹏、吴汉文、赵文龙、陈玺、张超群、陈一峰、姜卓文、廖志华、马剑、陈波共 28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至 2025 年 8 月 15 日对上述核心员工向公司全
体员公示并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均对提名上述 28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无异议。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提名认定核心员工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未发现存在虚假、不符合实际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认定徐碧涛、董君林、江煜、蒋杰峰、吴阳、汪敏华、徐红兵、何金平、李锋、胡广利、张天
公告编号:2025-098
彗、李宏勇、徐昇、徐向东、徐涛、张伟、周萍、冯振、陈鹏、吴汉文、赵文龙、陈玺、张超群、陈一峰、姜卓文、廖志华、马剑、陈波共 28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并同意将《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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