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6
公告编号:2025-089
证券代码:874085 证券简称:锦华新材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5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7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雷俊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5-089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开披露的《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经审议通过后,原章程草案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开披露的《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第四次修订稿)(公告编号:2025-095)。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并拟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为了增强员工归属感,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经营
公告编号:2025-089
目标达成,公司董事会提名 28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开披露的《关于对拟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全泽、黄荣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拟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
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拟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开披露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拟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向不特定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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