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6 18:18:21 股吧网页版
优友互联: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6


公告编号:2025-047

证券代码:874082 证券简称:优友互联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优友互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三楼三中会议室、深圳总部 18 层 A 会议室、华为云
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2 月 2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陈亮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

公告编号:2025-047

完整性,经公司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中审众环)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 27.5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深圳市优友互联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庄、李向辉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对自有资金进行综合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随着公司各项业务的持续深入开展,资金结算规模倍速增大,为了对日常运营过程中的短期自有资金沉淀做更合理的利用,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资金收益,公司 2026 年将在严格控制各类风险、保证资金具有适当流动性的前提下,在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含)的金额范围内,根据资金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对短期沉淀的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综合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深圳市优友互联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的公告》。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庄、李向辉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47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将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前海深港
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变更为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社区科发路 83 号南山金融大厦 606。

基于前述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四条关于公司注册地址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原条款内容:“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修改后条款内容:“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社区科发路 83 号南山金融大厦 606。”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