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3
公告编号:2025-141
证券代码:874075 证券简称:乔路铭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乔路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乔路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乔路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5 年 9 月 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的会议资料。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二、《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141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四、《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五、《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六、《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议案的提议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乔路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常小东、金平亮、余劲国
2025 年 9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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