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5 19:02:50 股吧网页版
乔路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5


公告编号:2025-118

证券代码:874075 证券简称:乔路铭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乔路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乔路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乔路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乔路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 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公告编号:2025-118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作为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依据,遵循以下三项原则:

(一)公平原则:薪酬标准要充分体现该岗位对公司的价值,激励与约束并重,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二)激励原则: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长期激励与短期激励相结合,充分发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潜力,为公司创造最大价值。

(三)绩效原则:薪酬标准与业绩考核挂钩,个人利益和公司利益相结合。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管理机构,负责制定薪酬标准与方案,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方案及标准

第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领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因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并在公司每年的董事会经费中支出;
(二)不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

公告编号:2025-118

承担,并在公司每年的董事会经费中支出;

(三)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按其实际担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绩效考核情况确定,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和绩效奖励两部分构成,综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其中绩效奖励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团队完成的年度经营指标核定年度奖励总额,并根据个人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核发至个人。

第八条公司发放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依据公司考勤规则扣减的薪酬、其他国家或公司规定的款项等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