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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0 15:31:14 股吧网页版
英轩实业:董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0


证券代码:874071 证券简称:英轩实业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山东英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山东英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山东英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受股东会委托,负责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两次,临时会议的召开条件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纪要的起草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一)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本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第八条 董事会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并制定相关制度;重大投资项
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一)应由董事会审议的交易事项如下: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20%以上;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20%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

(二)应由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 万元。

(三)应由董事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如下:

1、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2、发生《公司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提供担保事项时,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应当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第九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通知

第十一条 董事会召开定期会议,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在会议召开前十日采用书面形式将会议通知送达各参会人员。会议通知应载明的事项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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