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证券代码:874070 证券简称:天广实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首席执行官
CEO)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本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首席执行官 CEO)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总经理(首席执行官 CEO)职责权限,规范经营管理者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北京天广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北京天广实生物
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首席执行官 CEO)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总经理(首席执行官 CEO)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应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以合理的谨慎、注意和应有的能力在其职权和授权范围内处理公司事务,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从事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第二章 总经理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首席执行官 CEO)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总经理(首席执行官 CEO)。
第五条 总经理(首席执行官 CEO)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任职期内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情形的,董事会将解除其职务,并立即聘任具备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总经理(首席执行官CEO)。
第六条 总经理(首席执行官 CEO)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总经理(首席执行官 CEO)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 决定公司接受关联方无条件赠与、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关联方无条件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
(九)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不属于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范围内的交易事项由总经理(首席执行官 CEO)或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第九条 总经理(首席执行官 CEO)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首席执行官 CEO)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十条 总经理(首席执行官 CEO)做出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决策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或职代会的意见。
第十一条 总经理(首席执行官 CEO)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
关总经理(首席执行官 CEO)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首席执行官 CEO)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劳动合同规定。
第三章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设总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岗位;总裁、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首席执行官 CEO)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由总经理(首席执行官 CEO)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十三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在任职期内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情形的,董事会将解除其职务,并立即聘任具备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相应职位。
第十四条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每届任期为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十五条 总裁、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首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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