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5
公告编号:2025-032
证券代码:874066 证券简称:德博尔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四川德博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德博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四川德博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二、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依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及管理的实际需要,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章程》的制定及其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公告编号:2025-032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 《关于修订和制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本次修订和制订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议案的审议内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修订和制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中尚需股东会审议的部分治理制度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皎、戴泽伟、肖勇
四川德博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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