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3
公告编号:2026-011
证券代码:874059 证券简称:东明电气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湖北东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2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2 月 5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祖春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湖北东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6-011
公司目前正在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由于相关工作尚未完成,按规定编制《重大资产重组预案》,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湖北东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告编号:2026-01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中介机构》
1.议案内容:
为顺利推进本次重组相关工作,公司聘请以下中介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专业服务:
(1)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3)聘请北京晟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
(4)聘请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
上述中介机构均具有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资格。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6-011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具体要求,现拟定由董事会召集并于 2026
年 3 月 4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各项
议案。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湖北东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湖北东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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