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5
关于
北京市九州风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豁免版)
容诚专字[2025]100Z1772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至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关于北京市九州风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豁免版)
容诚专字[2025]100Z1772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3 年 12 月 8 日出具的《关于北京市九州风神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
函”)的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
师”)作为北京市九州风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
司”、“本公司”或“九州风神”)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申报会计师,对问询函中提到的需要申报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
认真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与《北京市九州风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
股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字体 含义
黑体(加粗) 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 回复正文
楷体(加粗) 涉及问询函回复的修改或补充披露
在本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
舍五入所致。
四、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问题 4.外销收入占比较高及经销真实性核查
根据申请文件,(1)报告期内,发行人以外销为主,境外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均超过 75%;2023 年上半年,俄语区销售占比显著增加,占比超过40%。(2)报告期内,发行人经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73.79%、75.13%、74.35%和 82.15%。(3)发行人存在通过京东、亚马逊、天猫等渠道的线上销售,报告期内,发行人线上销售收入分别为 14,300.48 万元、9,989.51 万元、9,705.53 万元和 6,633.97 万元。(4)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因产品批次问题导致大规模退货的情况,退货金额分别为 1,616.44 万元、1,413.49 万元、1,137.05 万元和 924.10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6%、1.78%、1.37%和 1.24%。
(1)外销收入占比较高。请发行人说明:①设立境外子公司是否履行相关外汇、对外投资审批程序,境外子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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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