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18
证券代码:874058 证券简称:九州风神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市九州风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7 月 1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
会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无需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市九州风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北京市九州风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市九州风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主要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全国股转公司、主办券商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全国股转公司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
(二)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并执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三)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董事会、股东会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四)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准备和提交拟审议的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文件;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
(五)负责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主办券商督导问询以及全国股转公司监管问询;
(六)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组织制定保密制度工作和内幕
信息知情人报备工作,促使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知情人在有关信息正式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向主办券商和全国股转公司报告并公告,同时采取补救措施;
(七)负责组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的培训;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
(八)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及时提醒董事会,并及时向主办券商或者全国股转公司报告;
(九)《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
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三)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四)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五)全国股转公司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公司应当在董事会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发布公告,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备。公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董事会秘书符合本制度任职资格的说明;
(二)董事会秘书学历和工作履历说明;
(三)董事会秘书违法违规的记录(如有);
(四)董事会秘书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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