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18
公告编号:2025-065
证券代码:874058 证券简称:九州风神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市九州风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7 月 1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
会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无需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市九州风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合理制定北京市九州风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以更好的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人员:《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总
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公告编号:2025-065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原则;
(二)收入水平与公司业绩、市场薪酬环境相结合原则;
(三)奖惩分明、激励约束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制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薪酬标准,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表独立意见。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标准与方案的制订。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及构成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津贴为 8.0 万元/年,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
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的外部董事(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退休返聘协议)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第八条 公司内部董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退休返聘协议)领取与岗位
相应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不再另行领取薪酬或津贴。
第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
1.基本薪酬:根据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
第十条 公司鼓励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参
加学历、学位、技能等培训,相关培训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承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上述培训费用事项。
第四章 薪酬的支付
第十一条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度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
本薪酬按月度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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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考核的期限自每年的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第十二条 公司发放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或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
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
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薪酬并予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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