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74057 证券简称:迪亚环境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湖南迪亚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湖南迪亚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就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一、针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本次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的相关规定,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针对《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次预计符合公司经营情况,有助于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且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4-024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针对《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有足够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认真、扎实地开展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针对《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制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回报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湖南迪亚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匡萍、杨麒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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