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4
公告编号:2025-035
证券代码:874053 证券简称:豪家股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豪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安徽豪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
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经讨论后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取消独立董事及相关工作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基于对公司治理、股东权益保护及企业长期发展的深入考
量,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关于取消独立董事及相关工作制度,我们理解公司提出此议案是出于当前战略规划的调整。
综上,我们在充分权衡利弊后,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10月9日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德龙、杨爱华、杨永青、刘莹莹、乔恩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根据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经验、工作经历、现任职务等情
况,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董事岗位的职责,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规定。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35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2023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作相应修改,上述修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豪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韦邦国、束晓俊、郑旭升
2025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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