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874045 证券简称:特富发展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浙江特富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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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议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特富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特富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特富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监督机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规定履行职责,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作为监事会的召集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会议的组成人员为公司全体监事。监事会应当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监事会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则、业务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应当履行监督职责,向董事会通报或者股东会报告,也可以直接向主办券商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报告。
第二章 监事会的召集和通知
第五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 6 个月召开一次,由监事会主席召集,于会议召开前10 日书面通知。公司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在会议召开的 5 日之前,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将会议通知送达全体监事。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不受上述通知期限的限制,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六条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发出会议通知。监事会会议议题应当事先拟定,并提供相应的决策材料。
第七条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 1 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八条 监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 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及召开方式;
(二) 事由及议题;
(三) 发出通知的日期;
(四)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五)监事表决所必需的材料;
(六)监事应当亲自出席会议的要求;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监事收到会议通知后,应及时予以确认并反馈相关信息(包括是否出席会议等)。
第九条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可以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视需要可以向公司员工征求有关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应当说明监事会的职责和权限在于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第十条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议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监事会主席应当在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 3 日内,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怠于发出会议通知的,提议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 监事会的召开与表决
第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全体监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监事会会议。会议主持人应当根据监事的提议,可以通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其他员工或者相关中介机构业务人员等人员列席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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