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19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苏俊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0 号——基础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的规定,未发现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 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外,全体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依法履行了监事的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上述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需提交监事会确认。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上述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 2022 年、2023 年度更正后财务
报表和附注的议案》
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前期财务报表重新梳理,对相关会计处理进行了检查,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本次更正事项涉及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需提交监事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上述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以下简称“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情况以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忠实履行了监事会工作职责,编制了《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工作报告》,现提交监事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上述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机制,加强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需提交监事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上述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 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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