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09
关于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
展情况报告(第四期)
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或“兰州助剂”)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州助剂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兰州助剂的辅导机构,委派贺星强、吴嘉煦、潘庆明、周大川、查涛、王浩浩、王宇共七位同志组成辅导小组,开展辅导工作,其中贺星强任辅导小组负责人。以上辅导人员均为中信建投证券正式员工且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法律、会计相关专业知识,对行业有充分的了解。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期间为 2024 年第四季度。在此期间,中信建投证券对兰州助剂的辅导工作主要包括持续梳理公司的历史沿革、资产权属等情况;推动相关规范整改工作;进行补充尽职调查、跟踪尽职调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跟踪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等。辅导方式包括:
1、持续跟进兰州助剂规范运作及内控执行情况,查阅并搜集公司内控、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资料;
2、采用现场、电话等形式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题讨论;
3、通过电话等方式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4、采用出具备忘录、会议纪要等书面形式提出专业建议和意见;
5、根据确定的整改方案督促公司进行整改。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
辅导机构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更为系统、深入地了解兰州助剂的基本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全面收集、整理历史沿革、业务技术、关联交易与毛利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组织机构及内部控制、财务会计、业务发展目标、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等方面的基础材料。
同时,对上述材料进行整理,后期将以补充尽职调查清单和专项问题解决建议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尽职调查工作,并督促公司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规范。
2、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定期召集中介机构例会,就重要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商讨和解决公司尚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公司从各方面改善规范运作,并取得了持续良好的效果。
3、督促公司进行规范运作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与公司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对辅导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及时协助解决,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履行相关程序。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邀请律师、会计师共同参加了兰州助剂的辅导工作,包括:召集辅导会计师、辅导律师对兰州助剂继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对尚待完善的规范性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就重要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督促辅导对象规范运作等。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经过前期辅导,辅导人员通过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专题座谈、研究公司提供的业务资料等方式,对公司运作中的有关问题及相应的规范措施进行深入探讨,并发现辅导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组织结构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公司已在辅导机构的辅导下,在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组织结构等方面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辅导机构将通过后期辅导工作进一步提高辅导对象对全面规范运作的理解和认知,包括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中信建投证券及其他中介机构将继续按照辅导协议和辅导计划安排完成辅导工作。下一阶段辅导人员安排未发生变化,辅导工作小组将继续组织辅导人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升接受辅导人员对于上市公司应具备的责任和义务的理解,进一步协助兰州助剂就本期辅导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督促兰州助剂落实,确保兰州助剂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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