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6
证券代码:874042 证券简称:华脉泰科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北京华脉泰科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北京华脉泰科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9 月 30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
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的内部控制进行监督,自 2025 年 11 月 17 日,公司 2025 年第 5 次临时
股东会会议决议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原监事会及原监事、审计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确保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本报告仅反
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另外,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内部审计、内部组织结构、内部控制有关制度、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职位设置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绩效考评控制、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主要业务流程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业务等。
公司按照内部控制的各项目标,遵循内部控制的合法、全面、重要、有效、制衡、适应和成本效益的原则,在各公司内部的各个业务环节,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基本形成了健全的内部控制系统。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
司规模、运营情况、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 潜在错报>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2%<潜在错报 潜在错报≤营业收入 2%
5% ≤营业收入 5%
资产总额 潜在错报>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 1.5%<潜在错 潜 在 错 报 ≤ 资 产 总 额
3% 报≤资产总额 3% 1.5%
注:当某项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潜在错报影响多项指标时,按孰低原则认定缺陷性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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