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1
公告编号:2026-004
证券代码:874035 证券简称:成都炭材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2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2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邱宗元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12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业务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
公告编号:2026-004
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股东会决议有
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其中决议有效期为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2025 年 1 月 9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该决议有效
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鉴于上述决议有效期届满,为保证相关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拟将该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若决议有效期内本次发行通过北交所审核的,则该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除对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进行延长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涉及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其他审议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成都方大炭炭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2.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6-004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于上尧、罗鸣、陈刚、孙立斌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延长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事宜授权有
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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